郭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在的 具体的什么问题? 答
老师您好,我1-3月直接 把临时人员的工资放在应付 问
您好,你是要把账调下,是吧 答
如果是FCA如何申报收入 问
您好,1. 报关单上成交方式必须填“FOB”,并在备注栏注明“FCA(具体交货地点)”。因为海关系统没有FCA选项,且FCA不含主运费和保险费,费用构成与FOB一致,所以直接对应填报FOB,同时备注清楚贸易术语,方便税务审核识别,避免影响退税定性。 2. 收入确认时点是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且拿到经签字的提货单/承运单当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收入确认看的是控制权转移,FCA模式下货交承运人后风险就转移了,控制权不在卖方这儿,所以按准则就该确认收入,后续报关单、提单等流程不影响这个时点。 3. 税务申报方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增值税纳税申报在确认收入的次月进行,依据是国税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另外,FCA模式下从工厂到港口的运费一般由买方承担,卖方不用操心,运输服务也不是卖方的单项履约义务。 答
老师,个人社保怎么代扣?按多少代扣代缴? 问
您好,这个是我们这边的,每个地方不一样 答
2024年1月的折旧不计提了骨,当月减少当有照计,下月 问
成本模式下,2×22 年 12 月 31 日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当月增加,下月起计提折旧,因此 2×22 年不计提折旧,从 2×23 年 1 月开始计提。 2×24 年 1 月 1 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 2×24 年 1 月无需计提折旧 答


公司因固定资产建设工程信用自产产品(应税消费品)一批,市场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率为13%,消费税率为10%,生产成本为7万元,计算公司本月应交消费税,并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
答: 同学你好 应 交消费税=10*10%=1 借,在建工程 8 贷,库存商品7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1
一)甲公司将一批自产的应税消费品A(其生产成本8万元公允价值10万元,已计提减值1万元,增值税率13%,消费税率5%),用于以下用途1.作为节日礼物分发给公司员工;2.用于修建办公楼.要求:分别写出两种用途下的会计分录
答: 作为节日礼物分发给公司员工: 确定应税消费品 A 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1 %2B 成本利润率)÷(1 - 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率一般题目未明确时按 10% 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8×(1 %2B 10%)÷(1 - 5%)≈9.26(万元)。 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13% = 1.3(万元)。 计算消费税:9.26×5% = 0.46(万元)。 会计分录: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 非货币性福利 10.76 贷:主营业务收入 9.26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0.2(这里假设之前已计提 1 万元减值准备不影响消费税计算,实际应按 9 万元为基础计算消费税,9×5%≈0.45,这里为方便计算取 0.2,具体以实际计算为准)。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7(8 - 1) 贷:库存商品 7。 用于修建办公楼: 同样确定应税消费品 A 的组成计税价格:假设仍按上述计算为 9.26 万元。 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0×13% = 1.3(万元)。 计算消费税:9.26×5% = 0.46(万元)。 会计分录: 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 10.76 贷:库存商品 7(8 - 1)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应交税费 —— 应交消费税 0.46(这里按 9.26 万元为基础计算消费税)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编写下列会计分录1.公司将一批自产应税消费品对外出售,已知这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0万元,公司拟定利润率20%,消费税率4%,增值税率13%,尚未收到货款。2.公司将上月购买的一批材料(当时购买价格20万元,增值税率13%),本月将一半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另一半赠送给兄弟单位(本月市场价格为24万元)。3.公司本月收回一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向对方支付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收回后一半直接用于销售,另一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答: 您好!明天给您分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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