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有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的是购买方未抵扣,然后销售方已经根据我的信息表开出红字发票。但是在进行12月份增值税网上申报的时候,这个进项转出的税额没有体现在系统当中,我申报填列的进项税额转出数额是320.49,系统反馈的数据时319.06,差额刚好就是这张红字发票信息表上面的税额。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
东
于2017-01-05 11:32 发布 1315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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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应该的
就应该当月转出
8月份开信息表
这个月申报转出
2022-09-10 11:10:13

你好 是的 是这样填写的
2022-01-12 13:46:11

你好!开了红字信息表就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2019-05-29 11:08:13

您好
下月收到红字发票的时候做相同的红字分录
当月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申报
2019-05-29 11:05:18

你好; 购买方认证了。 购买方开红字信息表; 销售方开红字发票
2022-07-13 1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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