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已经结转收入,2020年12月销售现房收取房款100万,剩余的按揭贷款在2021年1月份发放100万,想问下,在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应该按照200万确认收入还是应该按照100万确认?
丁娟
于2021-09-28 09:04 发布 118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1-09-28 09:11
同学你好
应该按照200万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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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2017-04-07 11:23:54

同学你好
应该按照200万确认收入
2021-09-28 09:11:37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如果单位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按照10%缴纳。
2017-10-30 10:58:10

不好意思,我不是刘老师,误接了这个问题。
但是答案确定:需要缴纳。
2019-11-19 10:11:07

你好!如果是企业就是交企业所得税
2017-08-16 1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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