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28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 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2019年12月5日收到乙公司一张票面金额为339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该笔款项。 (1)甲公司销售商品时的账务处理 (2)甲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的账务处理

爱撒娇的茉莉
于2021-09-14 20:45 发布 2357次浏览
- 送心意
夏天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9-14 20:46
你好,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339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0,收到汇票时,借应收票据339000,贷应收账款33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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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借:库存商品15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9500
贷:应收票据169500
2022-03-09 21:28:08
你好,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339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000,收到汇票时,借应收票据339000,贷应收账款339000
2021-09-14 20:46:48
你好题目要求是做什么?
2020-03-27 21:50:50
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2-09-06 21:30:06
同学你好
:1.10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发出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65000元;用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4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600元,上述全部款项至月末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608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贷,应 交税费一应增一销项65000
贷,银行存款43600
2.1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7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100元,材料验收入库。甲公司背书转让面值 300000元,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购料款,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补足。
借,原材料27000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一进项35100
贷,应收票据300000
贷,银行存款5100
2022-05-10 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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