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在所得税汇算时风险提示您单位申报的《利 问
你好!这需要和你们税务局联系维护一下后台报表信息,你们四季度申报表有吗? 答
老师,工厂发出半成品委外加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问
你好!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答
老师,这个投资比例应该怎么填,年报 问
这个就填写各个股东的投资比例。 答
汇算清缴明天是最后申报时间,缴税期限也是明天吗 问
您好, 是的,交费也是明天 答
你有没有浙江工商年检的网址 问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您好, 都是在这上面申报 答
老师好,请问汽车交付后即享有所有权,但未登记,转而又被登记给了第三人,此时不能对抗这个登记的善意第三人,意思是说车归第三人所有了吗?
答: 同学你好!是的 是这个意思的
汽车是动产,那以交付还是登记为所有权的生效要件?
答: 你好,一般动产是以交付为物权变更生效要件,,只有特殊动产(汽车,船舶,飞机)才适用登记对抗主义,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汽车是登记为所有权生效要件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甲将一辆汽车卖给A.B两人,先将汽车交付给了A,没有登记,然后将小汽车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最后应该是谁取得所有权,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取得汽车产权的应当是B,因为汽车被过户登记到了B名下,A无权就汽车取得产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按照相关法律,财产的权利取得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效的取得,2.明确的对象。有效的取得指的是财产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为取得;明确的对象指的是涉及的双方明确的认定取得主体。在这里,甲将汽车出卖给A和B,先将汽车交付给A,没有登记,然后再将汽车过户登记到B名下,应该是由B取得汽车所有权,A只能获得出卖的价款。 拓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物权的取得,是指符合物权取得条件,以合法的方式,实施取得物权的行为,获得物权的事实”。物权取得条件包括:有效的取得、明确的对象、明确的内容和公正的经济价值。
姗姗 追问
2021-07-31 13:09
许老师 解答
2021-07-31 13:13
姗姗 追问
2021-07-31 13:17
许老师 解答
2021-07-31 13:18
姗姗 追问
2021-07-31 13:20
许老师 解答
2021-07-31 13:21
姗姗 追问
2021-07-31 13:21
许老师 解答
2021-07-31 13:22
姗姗 追问
2021-07-31 13:25
许老师 解答
2021-07-31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