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成公允模式计量,贷方差额如果是100万,需要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则对盈余公积的影响如何来计算?
Amy(艾米)
于2021-07-12 16:57 发布 113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1-07-12 17:00
那你直接把这个100万里面10万放到盈余公积,90万方的未分配利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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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直接把这个100万里面10万放到盈余公积,90万方的未分配利润就可以了。
2021-07-12 17:00:06

同学,你好。
变更日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变更日公允价值) 6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1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6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方) 1012.5
盈余公积 112.5
所以,AD是对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只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麻烦同学评价一下,谢谢。
2021-01-10 20:15:00

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税率是用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的。
计税基础=2800-840=1960
账面价值=2400
递延所得税负债=(2400-1960)*25%=110
正常如果不是追溯调整的话会计分录是这样的
借:所得税费用 11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
2018-07-13 16:31:56

什么题目啊,同学
2018-12-03 16:58:59

你好,这道题选择B的呢。计算过程=4735%2B1560-(200%2B300)-630%2B400*30%=5285万元
2024-03-30 16: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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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艾米) 追问
2021-07-12 17:41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1-07-12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