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是房子的 权属发生转移 要交土地增值税跟 问
你好,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答
老师 员工想多交公积金, 然后公司和个人多出来的 问
你好,多部分从工资中扣就可以了 答
老师,请教一下会计科目的使用问题? 问
同学,你好 具体什么问题? 答
老师,请问订制的家具需要做固定资产吗? 问
你好,这个金额超过5000,你就进入固定资产。 答
老师 您好 麻烦问一下 建筑工程类企业变更经营地 问
资质上有地址就得一起变更的 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取得《土地使用证》上的时间上面的2个时间点,以哪个时间为准呢
答: 第一个是比较正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 B.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纳税 C.纳税人出借房产,自交付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纳税 D.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次月起纳税
答: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ABC,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