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老师,还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下。 问
同学你好 是什么问题 答
找朴老师,收到发票在25年3月已经入库了,我应该怎么 问
按我说的按发票金额红冲然后再按发票金额做蓝字入库分录 多暂估的不用管,汇算清缴直接调增多暂估的金额就行 答
就是农民工在我们这干活,但是他们公司给我们开票, 问
您好,最好录个支付视频,要不然说不清了 答
老师好,老师,我们公司是两个股东,父亲是股东,儿子是 问
你好,不可以,必须签债转股协议(或书面合意文件),父子关系也不能豁免。 答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卖个车10万元,现在我公司 问
直接看利润,是亏损就不需要 答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如果满一年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就已经自动订立了,还有什么应当订立的事情吗?
答: 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需要缔结书面合同,指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由当事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以起到正式法律效应,而当劳动合同有效期达到一年以上时,即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仍应在该劳动关系最初订立时,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登记,以清楚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好像没有这个说法吧?没签合同,才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这个吧?在题目里看到的
答: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出自《劳动合同法》第82条。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33.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劳务派遣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B.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C.用工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为什么不选择A,C那里不正确
答: 你好,关于您提到的选项A、C的正确性以及为什么不选择它们,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A选项表示“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一表述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确实禁止用人单位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设立劳务派遣单位来规避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C选项表示“用工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表述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会有相关的协议,但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是劳务派遣单位。 至于为什么不选择C选项,原因如上所述,即用工单位并不直接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用人单位责任。因此,C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A选项是正确的,而C选项是不正确的。在理解和应用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时,需要准确区分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不同角色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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