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生产企业,2019年7月的电费发票因开票单位名称错误退还电力局,但电力局不同意重开。造成双方对账差异。现我公司准备调平此账,与电力局一致。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飘逸的龙猫
于2021-04-15 09:47 发布 697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1-04-15 09:49
你好这个不同意 重新开,你这个最好是沟通下,说不重新开去税局举报对方,看对方咋说,实在你们不打算补发票回来那这个做借管理费用电费,贷xx 汇算清缴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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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逸的龙猫 追问
2021-04-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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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09:53
maize老师 解答
2021-04-15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