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6月底新成立,7月份才有员工入职,8月发放7月员 问
9 月申报个税时是否可以剔除股东和法人,需视情况而定。若股东和法人在公司无工资薪金等应税所得,只是前期零申报,9 月可剔除;若有分红、工资薪金等应税收入,或属于个体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等按经营所得纳税的情况,则不能剔除,应按规定申报相应所得的个税 答
老师,我报7月的个税,人员信息采集这里怎么只显示我 问
是不是换了电脑或者重新安装了? 答
我司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承接已建筑劳务外包,含 问
先算不含税收入:785 万 ÷(1%2B6%)≈740.57 万元 按 5% 税负算企业所得税:785 万 ×5%=39.25 万元 倒推税前利润(按 25% 税率):39.25 万 ÷25%=157 万元 总成本 = 不含税收入 - 税前利润≈740.57 万 - 157 万 = 583.57 万元 即总成本需控制在约 583.57 万元 答
公司今天出售废铁。税收编码:是黑色金属冶炼压廷 问
您好,是的,选这个的 答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是30万,但是开货物专票是294089 问
您好,多收的计入到预收账款就可以 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这个土地使用权为什么直接计入成本,不是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摊销额计入吗?
答: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虽然会计制度、准则规定:在未开发前“土地使用权”要计入“无形资产”,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质:用于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是“劳动对象”,如同制造企业原材料一样,在购入时即应记入“存货”,而不应记入“无形资产”并进行摊销。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建筑物后用于出租,摊销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计入成本么?
答: 可以计入租赁成本。。。。。。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用于建造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在厂房建造期间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和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不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有什么区别呢
答: 同学你好,在厂房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所摊销的金额计入厂房建造成本也就是在建工程,但是土地使用权本身是不转入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计提摊销和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