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7-22 22:58

您好,您好,可以在税务局网站变更备案

布丁 追问

2020-07-23 05:43

税务局网是指网上电子税务局吗?需要用法人的号去变更吗?

玲老师 解答

2020-07-23 05:49

您好,是电子税务局,现在是实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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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带上公章,个人身份证和经营执照,先到银行备案, 然后再到税务局,
2021-12-30 22:00:38
一、办理条件 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纳税人上门(或电子税务局)申请后,税务机关根据工商传递的变更信息和纳税人填报的变更信息,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对非工商变更信息,如生产经营地、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二、电子税务局可变更项目 01、根据工商传递的变更登记信息可办理变更的项目包含: (1)纳税人名称; (2)注册地址、注册地邮政编码、注册地联系电话、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划; (3)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02、可自行申请变更的项目包含: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固定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邮箱; (2)财务负责人姓名、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3)生产经营地址行政区划、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纳税人所处街乡、网站网址; (4)从业人数、从业人数(其中:外籍人数)、核算方式; (5)注册资本币种、注册资本金额、投资总额币种、投资总额金额、投资方名称、投资方证件类型、投资方证件号码、投资方经济性质、投资方投资比例(%)、投资方国籍(地区)、投资方地址、投资方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方有效期起、投资方有效期止; (6)总分机构类型、总机构相关信息、分支机构相关信息。 三、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 点击“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3. 可变更项目分为 “基本信息”、“人员信息”、“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和“总分机构信息”,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继续办理。 4. 填写完毕后,选择“经办人”(注意:经办人为系统自动调用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人员姓名,可以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未完成实名认证的经办人,请先至“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模块完成实名认证),点击“下一步”。 5. 核对需要变更的项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2020-09-04 13:34:58
这个的话 应该很快就能自动变过来 如果没有的话 要及时与XX局人员联系 否则以后报税什么的 也许会出问题哈
2020-01-06 21:34:09
你好,税务局登记,然后银行登记
2020-07-21 18:05:24
你好,你所指的过渡期是指?
2019-07-19 09: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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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想问一下,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比如24.9已经开了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 请问老师,超过五年的应付账款究竟能否转为营业外

    仅“超过五年”不构成转营业外收入的充分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确实无法支付,且取得完整书面证据+履行内部审批。对方未注销、未起诉、未豁免,若仅挂账五年但债权仍有效,不得擅自核销。 二、会计与税务依据 -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6301营业外收入”明确包含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 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企业所得税。 ​ - 关键判断:无“挂账五年必须转收入”的强制规定;年限仅为税务参考,核心是无法支付的事实与证据。 三、可核销的情形与必备书面文件(缺一不可) 1. 债权人注销/吊销/破产:工商注销/吊销登记、破产裁定、政府关闭文件、清算报告等。 ​ 2. 债权人书面豁免:债权人盖章的放弃债权声明书(明确金额、不再追索)。 ​ 3. 诉讼时效届满且无主张: ​ - 证明诉讼时效已过(通常三年,无中断/中止情形); ​ - 企业持续催收记录(挂号信/EMS/邮件/短信,含送达凭证); ​ - 债权人无回函/无主张权利的证明。 ​ 4. 法院/仲裁机构文书:胜诉判决、裁定无需支付,或败诉但终止执行裁定。 ​ 5. 债务重组/豁免协议:双方盖章的书面协议,明确豁免金额与条款。 ​ 6. 债权人死亡/失踪且无继承人:死亡证明、宣告失踪/死亡判决书、无继承人的法律文件。

  •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准备做注册资金实缴,之前有跟投

    同学,你好 不建议的

  • 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如2024年1月收取20

    企业适用的话,这套分录不对,核心问题是科目用错、结转逻辑错误。 企业不能用 “收益分配”“公积公益金”,应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合同负债 / 预收账款”; 冲减多记收入后,结转至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不涉及公积公益金; 25 年确认收入的分录科目改为 “其他业务收入” 即可。 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科目能用,但冲减的未分配收益无需转公积公益金。

  • 老师你好,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做内部账,向供应商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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