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填上了,税务局说填研发费用的话还得填别的加计扣除的表,那现在更正报表怎么办呢?能把研发费用的数额放到管理费用吗?更正报表了账上面要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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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7-10 16:47 发布 2819次浏览
- 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10 17:09
你好,可以放入管理费的,但并不是有研发费一定要填加计扣除表,加计扣除是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就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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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放入管理费的,但并不是有研发费一定要填加计扣除表,加计扣除是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就瞎执法
2020-07-10 17:09:15
你好,同学。
不用的,你这附表填写后,这部分是自动 生成的,不是手动填写的
2020-03-20 13:54:27
您好,需要填写A107012,否则无法取得加计扣除金额。
2020-07-14 09:35:10
学员你好,
不要紧的。
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研发加计扣除的材料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件第六条,申报及备案管理。
(一)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 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
(三)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应当在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至于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2019-01-13 15:15:06
你好,按照准确的申报,帐不用去调了
2020-05-09 1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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