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瓦工、木工、钢筋工这些跟建筑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开具劳务发票给企业,那建筑企业能把“瓦工、木工、钢筋工”开具的发票作为职工薪酬的范围核算吗?如果不能,那应该记在哪个会计科目呢?对方开具发票了,还需要再附加工资表吗?
红鲤鱼
于2020-07-10 06:09 发布 818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0-07-10 06:11
你好 不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直接借方计入工程施工的成本,贷方记其他应付款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不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直接借方计入工程施工的成本,贷方记其他应付款就可以了。
2020-07-10 06:11:21

你好 单位职工做工资表,不是单位职工就要代开发票做账 附加工资的明细 个人劳务 的企业代扣代交个税
2020-04-30 17:55:19

不用
借工程施工劳务费贷银行存款
2020-10-06 13:07:13

你好,作应付职工薪酬。
2021-05-02 17:00:53

工资是应付职工薪酬
2021-06-05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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