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7-06 15:15
你好,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纳税金额/收入 *100%
这里的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纳税金额/收入 *100%
这里的收入包括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2020-07-06 15:15:04
你好,利息收入都是做入财务费用负数呀,所有企业都是一样的呀。存款利息不交税呀,没有增值税也没有所得税呢
2022-01-01 16:51:33
你好!营改增后需要缴纳增值税
2018-06-09 08:38:23
关键是要区分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应该交纳增值税)收入,具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19-01-03 14:39:34
你好 无票收入一样交税 按收入*税率
2022-03-10 17: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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