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0-07-05 11:58

你好
 截图看下你的申报表

简单^_^爱 追问

2020-07-05 12:02

收到了吗,怎么总显示压缩中

郭老师 解答

2020-07-05 12:10

表全部截图,上面没看到。

简单^_^爱 追问

2020-07-05 12:12

分两部分截图吧,一个截不下

郭老师 解答

2020-07-05 12:14

1,3栏不要填写的
只填写12栏里面的

简单^_^爱 追问

2020-07-05 12:16

我现在是更正申报,怎么又提示我这个了

郭老师 解答

2020-07-05 12:18

你好
你已经申报了吗
去税务局修改吧

简单^_^爱 追问

2020-07-05 12:28

所属期内应该网上可以更正吧

郭老师 解答

2020-07-05 12:29

我这边不可以的
你去你进来的首页看下有更正吗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截图看下你的申报表
2020-07-05 11:58:3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3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特此公告。
2022-04-14 17:50:22
你好,取得收入的时候,借;应收账款 等科目 ,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0-04-14 09:57:31
这些都是服务业按照6%。小规模3%
2018-11-27 17:31:03
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没有了
2023-03-28 17:34:3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