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蔬菜配送单位属于生活服务业吗?今年是不是也享受免税政策

易铁梅
于2020-06-16 17:05 发布 3280次浏览
- 送心意
汪晨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6-16 17:05
你好,享受免税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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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享受免税政策的。
2020-06-16 17:05:34
加工后再销售就是13%,原样出售就是9%
2023-02-23 17:11:19
你好; 蔬菜分拣这个是没有免税的; 有 自产自销农产品蔬菜免增值税 的优惠政策; 以及批发零售蔬菜免增值税的 政策的
2021-11-24 15:29:0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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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特此公告。
2022-04-14 17:50:22
您好,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有截图吗?
2022-03-17 2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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