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2-17 11:35

你好

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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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这三个
2022-02-17 11:35:03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然而,也有规定指出,纳税人未备案的,不影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应当及时补办备案手续。 对于技术出口服务的免税政策,其具体的执行和享受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如果政策规定享受免税政策需要先进行税局备案,那么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可能无法直接享受免税或退税政策。 关于“先开发票,没去税局备案,是否可以享受免税退税政策”的问题,首先,开具发票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等,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对于是否能在未备案的情况下享受免税或退税政策,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技术出口服务免税政策的内容。如果政策明确要求必须先备案才能享受免税或退税,那么未备案的情况下是无法享受的。
2024-03-28 09:08:06
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没有了
2023-03-28 17:34:3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3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办理免税。 特此公告。
2022-04-14 17:50:22
目前还没有新的文件啊
2022-01-10 14: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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