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2年6月份挂靠西安某绿化公司签订414万绿化工程合同,2016年5月1日之前已挂靠公司的名义在税务局窗口代开300万建安票(跨区域经营未开外管证按照5.49%全额上税,未开成本票),挂靠单位300万建安票未入账,业主方已付款279万,现需被挂靠方给业主开114万销项发票,挂靠方要求我方全额提供成本票(所有产生税金由我公司承担)有无理由?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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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6-26 16:01 发布 132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6-26 16:08
你好,这个一般提供发票是人材机30:60:5,剩下的就是税点+服务费,不提供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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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一般提供发票是人材机30:60:5,剩下的就是税点%2B服务费,不提供发票的
2020-06-26 16:08:53
你好,同学
应收通过收入调整
应付通过成本调整
2024-05-30 15:21:19
同学,你好。操作不合理,建筑服务,跨区经营,并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相关税款。权利和义务已经实施完毕,过分要求不用理会。
2022-02-16 21:17:17
您可以通过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税票,可以选择是否抵税。如果您需要抵税,可以在发票上注明“已抵扣增值税”字样。另外,您还可以通过申请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施工合同项下收入抵免进项税额凭证”,对您发生的进项税款进行抵扣。
2023-03-18 1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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