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通知员工做2026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有没有通知 问
关于办理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位同事: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在当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现就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即日起至[具体截止日期]。 二、确认方式: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官方渠道进行填报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若未及时确认,系统将自动沿用上一纳税年度的扣除信息,但如个人及家庭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更新,以确保准确享受扣除,减轻个税负担。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员工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电商的 我想问下我们充值的快递 问
你好,可计入销售费用-快递费 答
个体户业主是不需要申报工资薪金,是需要申报人员 问
您好,不用,采法人的,你申报经营所得就可以 答
老师,公司之前是小规模,,小规模的时候有收入,10月份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员工自己缴纳了企业年金个人部分,而且从工资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17年1月2月购买的设备发票可以做入16年的报表中 嘛
答: 不可以
别人现在购买我们公司的旧设备,我们应该给他开什么发票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已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此外,针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单位购买设备,款已汇出,但是发票最终未回,这应怎么处理
答: 如果确定不能取得发票 已经付款了 白条入账 但是这块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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