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资产管理公司,最近以3500万收购了一项债权(建筑地下层使用权)然后和一个代理公司共同合作销售地下铺位使用权,按销售额的百分比支付给代理公司佣金,收购债权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债权 3500, 贷:银行存款 3500 和代理公司合作销售地下层使用权时,是收到每一个铺位的金额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吗?直到冲完3500万为止,多出来的算收入再冲减销售费用才是真正的利润吧,然后税务方面怎么交税,收到的销售铺位款要不要交税?
激昂的爆米花
于2020-06-09 23:14 发布 79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6-09 23:40
是的,前面理解是正确的。
税这边你实际出售时,按你的销售收入进行缴纳增值,按利润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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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前面理解是正确的。
税这边你实际出售时,按你的销售收入进行缴纳增值,按利润缴纳所得税
2020-06-09 23:40:54

你好,这样处理 可以的
2018-06-06 16:05:58

你好; 专卖店是代理商还是什么 ? 你们属于厂家吗
2022-02-22 14:46:53

你好,就是说你们收到这个钱,最终还是要给总公司。但是总公司他要给那个把钱要给那个电商运营公司的运营公司要给总公司开。
2022-04-18 11:58:37

你好,这种的费用直接支付了就可以了,不用计提的
2019-09-29 10: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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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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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