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咨询您一个问题,我们韩国的供应商派了一个品质到我公司协助我们解决产品质量的问题,这个人是重庆的,韩国公司与我们协商的是这个品质的工资由我们公司发,这个工资就从我们韩国的分公司向这个供应商采购的货款里面减掉,我们做了工资表,不给他缴社保和公积金从税务的角度上说得过去吗?他不属于我们的员工
瑜儿
于2020-06-02 13:50 发布 55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6-02 13:52
可以的,没事,按照综合所得申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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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事,按照综合所得申报就行
2020-06-02 13:52:58

你好,这部分社保、公积金是你单位打款给供应商,然后由供应商缴纳?
2020-05-23 15:55:23

你好,那需要对方写份证明给你做账
2017-02-07 19:36:13

你好; 那你就做账 借其他应收款 ; 管理费用-服务费贷银行存款 。 这个工资和社保公积金都是你自己 员工的话; 要做费用 去计提处理即可
2022-03-15 14:29:16

您好。没有税务风险的。不涉及到偷税漏税
2021-10-13 2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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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儿 追问
2020-06-0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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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2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