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企业“本年利润”帐户的本年1至11月份借方累计发生额为650,000元,贷方累计发生额为850,000元,12月份收入与成本费用相抵后余额为贷方100,000元,假设改企业本年度未缴纳多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年初贷方余额为100,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的: (1)本年利润总额 (2)所得税(税率为25%); (3)盈余公积(按本年税后利润的10%) (4)应付利润(按提取盈余公积后税后利润剩余部分的50%) (5)年末未分配利润。
怡然的黑裤
于2020-05-22 19:02 发布 226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5-22 19:15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相关问题讨论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就是过度了一下这个科目
总体的结果和你说的一样
规范化
2020-03-11 20:09:14

你好 不对的 最后一步分录改成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 贷 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50
2020-01-03 14:51:25

所得税额否结转到本年利润
它是损益类科目
2021-01-11 23:17:39

你好这个是亏损不需要做2 这个分录了,只需要做1 就可以
2021-05-24 14:40:50

需要做两笔分录才是的
2018-12-20 15:21: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5-22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