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如果从对公帐户付了一笔费用款,但是对方又不开发票。 1、是挂往来,以后再做坏帐损失处理好, 2、还是直接做费用,以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
Best^^ 楠
于2016-05-27 09:47 发布 100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5-27 09:52
因为有人说这种情况不能入费用,不符合准则要求,不符合财务规范。
对方不给开票,更可能涉及偷税,我们不要求对方开发票,还会有什么连带责任。是这么回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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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如果在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费用发票,那么就不能作为当期费用在当期扣除,所以要做纳税调增。
只有在汇算清缴时,补充提供了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才能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在当期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2020-07-29 11:51:50

您好,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不需要调增,汇算清缴后取得发票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可以追加到以前年度调减
2019-05-21 10:57:17

您好,学员,在19年汇算清缴时在进行调减。
2019-05-21 10:50:42

需要收对方的发票的,明年汇算清缴时这部分金额可以调减的。
2020-06-05 14:22:52

你好,通常是直接做费用,这个一般不需要调整
2016-05-27 1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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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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