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权老师继续回答,不是全部调整,是部分销售了,部分 问
同学你好 之前的问题截图我看看 答
老师你好!我们是运输公司,今年有一种车型报废有国 问
同学,你好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除非有专门文件说明这个补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
建筑施工企业归集成本,会计科目可以用工程施工吗? 问
建筑施工企业归集成本时,两种科目都可以用,但适用的会计准则不同: 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 —— 建造合同》(旧准则),用 “工程施工” 科目归集成本; 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新收入准则,2021 年起全面实施),则需用 “合同履约成本 —— 工程施工” 科目。 现在企业一般都执行新收入准则,所以常用 “合同履约成本 —— 工程施工”,但旧准则下的 “工程施工” 也不算错误(需和企业采用的准则匹配)。 答
请问老师:自然人代开劳务发票现在改支付方发起自 问
您好,是的,经营发票也是一样的 答
年度所得税申报,是不是办公费有一定比例的? 问
同学,你好 没有比例 答

残疾人保障金是怎么核算的呢?
答: 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老师,残疾人保障金怎么核算
答: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计算的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的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的人员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人数计算。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您好,请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核算?
答: 你好 残保金属于地税核定的数据,有的地方是按去年应发工资*1.5%计算这个数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