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外贸公司去年12月份第一次开展出口业务,共出口两票,并于12月取得对应的两张进项票。2020年2月29日在平台进行了两张进项票退税勾选确认,请问申报2月份增值税时,附表二为什么没数据带过来?如下图所
张绩
于2020-03-07 22:07 发布 642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07 22:22
你好
退税勾选的所属期几月份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退税勾选的所属期几月份
2020-03-07 22:22:42

将本期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如外贸企业前期已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三
部分“待抵扣进项税额”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里的进项税款对应的
货物最终改为内销,那么应在该货物内销当月申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即必须在内销当月将有关进项税额由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转入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当单证收齐时,进项税额转出,按照出口收入与征退税率差计算,填列附表18行
增值税附表二18行,填的是本期出口收入*征退税率差
如果增值税表14行不等于附表二18行,那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0行=增值税附表18行
2019-02-14 16:07:47

你好,你准备申报退税的时候就要勾销。
是需要填入的。
2024-10-18 09:41:03

外贸出口企业收到进项发票已勾选 出口退税勾选,后发现进项发票开具错误且不能重开,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若未收汇则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因此,外贸出口企业应该在申报退(免)税的货物收汇后,才能勾选出口退税勾选,并按规定申报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外贸出口企业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8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申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2023-10-31 16:45:48

请问你是外贸企业还是生产企业?
2017-05-12 11: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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