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企业,收到进项发票已勾选 “出口退税勾选”,后发现进项发票开具错误且不能重开,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申报哪一项?

编号89757
于2023-10-31 16:44 发布 10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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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0-31 16:45
外贸出口企业收到进项发票已勾选 出口退税勾选,后发现进项发票开具错误且不能重开,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若未收汇则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因此,外贸出口企业应该在申报退(免)税的货物收汇后,才能勾选出口退税勾选,并按规定申报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外贸出口企业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8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申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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