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9年9月份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了19年7月份的增值税税款76276.78元滞纳金724.63也用留抵抵了 当时会计做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77001.41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77001.41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76276.78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24.63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770014.41 2020年3月发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里有余额724.63元 请问这么做分录对么 该怎么调?
现代的绿茶
于2020-03-04 21:50 发布 1146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就是这样做转出分录的
2021-12-08 15:34:43

你好,
做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724.63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724.63
2020-03-04 21:57:22

你好!滞纳金不是税金;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就可以
2018-10-12 10:38:19

你好 你原来这个进项税发票 有发生真实业务吗?
2021-07-09 19:22:45

是的,没问题可以这么做的
2021-07-09 10: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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