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19年有部分员工在发放工资时计提了个税,但实际预缴时不需要缴纳,现在已经结账,多计提的个税还挂在贷方,2020年1月的账务处理要怎么转出?另外,如果这些个税员工不需缴纳已计提的个税,退回给员工,可以吗?

海洋
于2020-01-17 11:07 发布 968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1-17 11:09
如果这些个税员工不需缴纳已计提的个税,退回给员工,可以吗? 退回的时候做账,
相关问题讨论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017-02-07 10:56:05
如果这些个税员工不需缴纳已计提的个税,退回给员工,可以吗? 退回的时候做账,
2020-01-17 11:09:21
你好,分录参考这个的
2019-10-18 10:33:36
你好,财务核算里,每月的计提工资指的是,本月工资在下月发放的情况下,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本月的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当期费用,因此需要计提应发工资。具体的账务处理是:
按应发工资金额:
借记:管理费用
贷记:应付工资。
2019-05-07 10:07:38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9-05-09 1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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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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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