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对方未注销,也未提起诉讼, 问
会计上可转营业外支出,但需满足 “逾期 3 年以上 %2B 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无力清偿”,并留存签章申明与催收记录等佐证。税务上若要税前扣除,需按 25 号公告准备完整证据链,否则需纳税调整。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 坏账损失;贷:应收账款。 答
小规模装修公司,开材料费,行业也必须选择建筑行业 问
开材料费,发票开具体的材料即可。 答
老师,咨询您一下,我们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税务局 问
是的,你们不需要计提的 答
物业公司代扣代缴的电费,只给了一个收据加财务章, 问
您好,不能的,这个不能抵税的 答
老师,能远程吗?有的问题不会 问
同学,你好 远程不了。 这能这里解答。 或者有电话答疑 答

请问我给一家公司租用了一块地现在通知我要分摊水土流失补偿费这合理吗?
答: 不合理。你只是租户,具体你是否承担要看你们协议如何约定的了。
公司没有提前通知,直接辞退员工,应该给予多久的补偿呀?
答: 这个的话 看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 工作一年 算一个月的补偿哦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代通知金和 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答: 您好,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不能同时主张赔偿金与代通知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见,只有在以上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来替代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才有相应的支付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条件。 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外,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协商解除、以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等,均不需支付代通知金。 因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不相同,劳动者不能既主张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又同时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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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娜 追问
2019-12-10 10:17
许老师 解答
2019-12-10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