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19-11-25 16:26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按盈亏相抵后余额计税。相抵后亏损计入“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借方(18),盈利计入“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方(6)。如果年末该科目仍有借方余额(18-6),由于年末负差不得转入下一年,则应作相反分录:借 投资收益 12,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2。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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