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明确下,开票的时候可以按特殊方式全额开票,也可 问
是的,开票是全额开票,只是预交增值税的时候差额征收 答
老师,问下商贸行业,销售费用占收入比28%会预警吗,管 问
同学,你好 一般不会的 答
一家公司从我公司走一货款,我们对外销售50万元,他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l老师,我有个问题,我公司24.12收到了一张技术服务 问
那么直接冲摊销的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借:累计摊销 贷;管理费用 答
不算特别大的工厂,采购行政这些费用,到底入制造费 问
你好行政和财务属于管理人员得范畴 答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要在什么情况下要填 要怎么填 是要在跨区域事项报告表之前填吗
答: 以下情况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 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 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都是什么东西?
答: 你好,都是有异地项目的时候开具的,进行预缴税款用的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在外地纳税,还是回原地纳税呢?
答: 在外地预缴,在注册地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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