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的问题有:1,我们老板有A,B两家公司,A公司是去年成立的,B公司是今年7月23日成立的。有两位员工是今年5月份入职的。5,6月份他们的工资是A公司支付的,从7月份起两员工的工资是从B公司支付。但是7月份员工的社保是A公司交的,工资是B公司发的,请问这个账要怎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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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11-02 10:41 发布 82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这个不完整吧。看上去应该没写完
2017-07-21 10:13:32
举例个人部分社保金额为279,公司部分为716,月工资3500
月头缴纳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16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279
贷:银行存款 995
月底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16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16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工资3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500
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3500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279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0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实发数)3221
公积金比照社保处理
2017-08-28 17:11:35
你们补交1-3月份的可以录入的
2019-06-14 12:48:55
那就5.6月份的工资在A公司申报,后面的转到B公司员工,然后B发工资申报,社保的话A公司给B公司开票,B给A公司社保费
2019-11-02 10:44:36
同学,你好
按照6000为基数来算社保,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基数,以当地最低基数来算社保
2023-09-03 17: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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