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小规模,1.季收入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这部分我是不是做账应该按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免税),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这样记?2.如果是1的情况,那城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这些是不做处理,还是计提呢,如果计提,会计分录我该怎么写?3.还有一种情况是增值税正常征收,但是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比例)减半征收,这个我怎么处理,分录该怎么写

潇潇
于2019-10-10 10:05 发布 1129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10-10 10:10
是的,附加税不用计提
按减半后的金额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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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附加税不用计提
按减半后的金额计提
2019-10-10 10:10:28
同学,
你好,计算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城建税=增值税*7%或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2022-03-28 22:53:13
你好,你实际负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8111.36*13%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8111.36*13%-进项税额)*(7%+3%+2%)你预交的税,在回机构申报缴纳时是可以扣除的,该笔业务的实际负担税是不变的
2022-01-20 23:40:03
同学你好,增值税因为预缴加本地缴纳就等于你开票金额是108111.36的税额,应该是108111.36/1.09*0.09
2022-01-20 23:36:37
您好,对的,1这些是需要计提的这种
2023-06-02 1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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