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所得税多提取了,2019年缴所得税时,做出相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有了一个贷方发生额,月末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不再是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与本年净利润期末数之和了,而且之前的报表已经上传国税系统,如果现在修改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与之前上传的报表就不一致了,现在怎么做比较合适呢?是让这样错误的勾稽关系继续存在,自己知道错在哪了,还是修改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合适呢?怎么办???
坚强的小懒猪
于2019-07-06 07:59 发布 769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07-06 10:22
你好!
这是正常的,不用修改的(不正确的)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没事
跨年调整就是不一样
2022-01-12 11:50:02

你好
在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2B净利润本年累计%2B(—)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没有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2B净利润本年累计
2020-06-15 10:24:21

你好,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是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2B净利润本年累计%2B(—)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2020-06-09 15:01:41

这个是会不平,一般就这样,不处理,实务中
2020-03-06 09:22:49

是的,是不一致,这个需要调年初数
2019-08-22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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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解答
2019-07-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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