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雇用一批人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在我单位工作,每月工资由我单位打款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发放,并支付给劳务公司服务费和社保费,然后劳务公司给我们开具劳务服务费发票。我想确定下,这块工资支出、服务费支出和社保费支出分别计入哪里,算是我单位发放的工资(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核算)还是直接计入劳务费(销售费用—劳务费,应付账款—劳务费)核算呢?现在好糊涂了,有的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有的说不是本单位员工不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云朵
于2019-05-28 16:42 发布 18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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