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供应商给A公司开票200万走账的,现在供应商公司法人的老公私下给A公司法人李总转账200万,李总再把200万转进A公司。然后再从A公司转账给供应商。这样下来有风险吗?如果供应商转账给李总的弟弟,然后弟弟再转给李总,李总转给A公司,A公司最后转给供应商呢?感谢回复
鱼
于2025-12-30 10:25 发布 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5-12-30 10:27
两种走账方式均有极高风险,核心要点如下:
无真实业务开票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刑事 + 行政责任。
资金流绕个人账户周转,与发票流不一致,触发税务稽查。
大额私转公 / 公转私易被认定为洗钱、个税疑点,法人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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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之间的货物 到底是与B签订的合同还是与C签订的; 千万别虚开发票的;
2022-02-25 13:40:19
你好,
C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022-02-25 14:00:57
同学你好
A开票就做收入哦
C做购进的
2022-02-25 13:55:17
同学您好,是可以这样做的,但是应收票据不需要设置二级科目的,
2020-09-30 12:17:21
同学,如果之前B公司确认过其他应收款-A公司,则你的处理没问题
2020-09-30 11: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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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追问
2025-12-30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