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实务处理问题:A公司与B公司有共同的业务合作。因为B公司的员工要协助A公司的业务,所以A公司需要支付B公司费用,但是年底A会给B此业务的利润分成。主要问题就是A支付B费用的处理方式哪种跟妥当。1)A公司直接付给B公司费用,B给A开发票,年底根据净利润分红;2)B公司的某位员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上社保,因为是外地员工) , A公司给B公司的员工发工资,然后年底根据净利润分红

谦让的书本
于2019-05-24 16:27 发布 96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建议是用第二种方案。你企业本就是员工,如实处理。
2019-05-24 20:00:04
这个是冲减资本公积的,不影响利润的
2022-01-08 14:20:15
你好!说实话,除了发票,就只能是没有发票的比如工资之类了。
其他的都没有什么用
2024-02-22 16:18:19
我按照【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1-25%)】是可以的吗?
答:可以。
2024-01-03 21:21:19
是可以的。非经常性收入在计算经济增加值时需要做出扣除,原因是此类收入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收入的利润水平,而正常经营收入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经济效益。
2024-01-03 2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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