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23 09:29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抵扣,没有问题,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
2017-08-28 09:57:29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019-05-23 09:29:47
你好,业务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019-10-02 17:47:40
你好,一般纳税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的进项专用发票税额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8-01-18 19:11:31
可以
2019-02-13 11:05:3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 王老师,您有相关专项储备系统性的学习视频没有?

    同学你好 是什么软件

  • 1.原料:按最小单位拆分成本,跟踪价格波动 控制损

    1. 原料成本:拆解到 “最小单位”,精准核成本 先明确核算维度:珠宝行业按 “克重(金 / 钻原料)%2B 辅材(配石、金属链)” 拆分,比如 1 件项链 = 黄金 5 克(实时金价)%2B 配石 3 颗(单颗成本)%2B 链条 1 条(采购价)。 控制损耗率:统计不同工艺的正常损耗(如镶嵌工艺损耗 2%),超出部分追溯原因(比如供应商原料纯度不够、车间加工失误),每月出损耗分析表,提优化建议(如更换供应商、规范加工流程)。 联动采购:跟踪原料价格波动,比如黄金价格上涨前,建议提前备货锁定成本;对比多家供应商报价,按 “原料成本 %2B 运输费 %2B 损耗” 综合测算最优采购方案。 2. 工艺成本:拆分 “工序 %2B 费用”,杜绝隐性浪费 拆解工序费用:把加工费按 “切割、打磨、镶嵌、抛光” 等工序拆分,核算每个工序的单位成本(如镶嵌 1 颗小钻 0.5 元),避免笼统核算导致成本模糊。 分析效率与成本:统计每个工序的耗时和废品率,比如某工序废品率达 5%,远超行业 3% 的水平,就建议优化设备或培训工人,降低重复加工的成本。 归集间接费用:将车间水电费、设备折旧费等,按 “工序产值占比” 分摊到具体产品,确保每个产品的工艺成本核算完整。 3. 库存成本:联动 “周转 %2B 毛利”,避免资金占用 分类核算库存:按 “畅销款、滞销款、定制款” 分类,核算每类库存的持有成本(如仓储费、资金占用利息),比如滞销款库存超 6 个月,建议管理层打折清仓,减少资金占用。 分析库存周转:计算库存周转率(销售成本 / 平均库存),对比行业水平,比如某款戒指周转率仅 3 次 / 年,低于行业 5 次 / 年,就分析原因(如定价过高、推广不足),提调整建议。 联动利润分析:将库存成本与销售毛利结合,比如某款产品毛利高但周转率低,建议控制进货量;畅销款毛利低但周转率高,可通过批量采购降低原料成本,提升整体利润。

  • 老师:我公司采购的货物本月已经到了但采购发票没

    那个是可以开的,货物到了就可以

  • 老师,我们补缴往年的所得税,计入到所得税费用,在利

    您好,会的,你要计入利润分配这个科目里面

  • 外贸企业备案信息里查还是三类出口企业,已出口备

    同学你好 稍等我看看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