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职员王某,私底下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使得甲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这个损失谁来赔偿??初级经济法,求解!!

逗比先森
于2019-05-17 20:31 发布 76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由王某赔偿,同学。由劳动者赔偿。
2019-05-17 21:15:55
你好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王某月工资2500元,扣除20%之后就是2000(=2500—2500*20%),由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所以最多每个月可以扣除=2500—2200=300
2022-08-10 12:05:02
您好,一个是先算按20%扣除,需要扣除的钱,然后再工资减去扣除金额是剩余的工资,一个是直接算的(1-20%)扣除20%后剩余的工资,这两没啥区别,其实就是同一种方法
2021-11-24 16:15:09
我觉得也是b,你有职称群吗?去哪里问下
2019-03-23 10:37:39
您好,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2600*20%=520元)。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2600-520=2080元)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则按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支付。
2019-03-23 0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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