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司有通讯补助,我司已经在工资表上做了三个月的通讯补助税前扣除了。但是去税务备案的文件本月才交去的。但是我们工资是今年一月就将这个补贴做上去也申报了个税了。有什么影响没。
sunny
于2019-05-14 15:20 发布 73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5-14 15:25
你好,以前没有申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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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前没有申报是吧
2019-05-14 15:25:30

借:其他应收款--XX5000 贷:银行5000
报销售1000借:管理费用等1000贷:银行1000
2017-09-27 10:28:55

你好,按规定的话是要记录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的。
2019-04-29 20:50:35

你好 可以不做在工资表上
2019-07-12 16:27:57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所以你所说的算是个人所的的纳税范畴!
有发票的按发票报账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016-12-29 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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