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软件等各种软件费用,需要缴纳印花税吗?如果缴 问
对的是的,需要缴纳按照技术合同 答
持有票据查询查出来票据 出的票据 和 等分化票据 问
同学,你好 一、持有票据查询 查的是你公司现在手里还拿着的票据,也就是你作为收款人收到但还没转让出去的票。 二、等分化票据流经查询-流转流入交易成功全部查询 查的是你的票据已经流转出去、被别人接收的历史记录,也就是你作为转让方,已经成功背书转让给别人的票。 答
老师,公司目前是小规模建筑行业*装饰服务,确定今年 问
26年是在开超的当月申请一般纳税人,25年可以选择次月 答
c错在哪里了?怎么改才是对的呢? 问
它写的是 “(F/A,9%,4) %2B (F/P,9%,5)”,但 (F/A,9%,4) 是 “前 4 期 1 元的终值之和”(即前 4 期 1 元在第 4 期末的终值),要得到第 5 期末的终值,前 4 期的终值需要再复利 1 期(×(1%2B9%));而 (F/P,9%,5) 是 “第 1 期的 1 元在第 5 期末的终值”,这和普通年金的 “每期期末存 1 元” 逻辑矛盾(第 5 期的 1 元是期末存,终值就是 1 元本身,不是 (F/P,9%,5))。 正确的改法: 把选项 C 中的 “(F/P,9%,5)” 改为 “(F/P,9%,4)”,即: (F/A, 9%, 5) = (F/A, 9%, 4)×(1%2B9%) %2B 1 (或等价于:(F/A, 9%, 5) = (F/A, 9%, 4) %2B (F/P, 9%, 4),因为前 4 期的终值之和在第 4 期末,要到第 5 期末需复利 1 期,而第 5 期的 1 元终值是 1 元,对应 (F/P,9%,0)=1) 答
老师好 25年11月份红冲了一张24年10月份的销售发 问
是的,就是那样处理就行 答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 你好,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原因如下: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3号文件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根据上述文件企业遇到罚金、罚款应对发生的业务进行详细判断,具体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行政性罚款,其大多依据的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如工商登记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对企业的罚款。此类罚款是不可扣的,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调增。 另一类是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即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可以扣除么?
答: 你好,支付的违约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是可以扣除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为啥可以扣除?
答: 你好,这个(违约金)不属于不能扣除的项目,所以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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