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举个例子请您赐教一下,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设计得很简单,比如一个公司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8万元,但没有取得发票,纳税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颜为10万元,应该交企业所得税5000元,在认定企业未来可供向股东分红的利润时,是会计上的净利润=10万减去8万再减去5000=15000元,还是税法上调增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0万减去5000=95000呢?谢谢老师!

余德洋(天骄会计~金蝶软件)
于2019-05-01 07:51 发布 1417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5-01 08:52
你好,是100000-80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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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100000-80000-5000
2019-05-01 08:52:41
你好,同学请稍等,马上发给您
2024-03-06 13:32:4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01-05 04:40:01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营业利润=5020-3500-120-320-10-40=1030
利润总额=1030+100-10=1120
应纳税所得额=1120+2=1122
所得税费用=1122*25%=280.5
净利润=1120-280.5=839.5
借:所得税费用839.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839.5
2022-05-24 12:08:41
你好,季度利润为204万元,所得税率是25%,公式=204*25%
2020-11-25 16: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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