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2016-01-05 21:23

好的 谢谢老师

.♪♫.lucky star.✿ 追问

2016-01-05 21:23

好的 谢谢老师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1-05 21: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1-05 21:19

根据上边的说法认证后应该在一个月内做账,各地执行尺度不一样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

晓海老师 解答

2016-01-05 21:25

不客气!没有其它问题请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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