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弄明白医疗期和累积病休时间的关联与区别,请老师指教
木棉
于2019-04-17 00:01 发布 6890次浏览
- 送心意
叶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4-17 08:48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举个例子来说明:
张三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这种情况下,A的医疗期为3个月,如果张三从2018年6月1号开始第一次病休,那么医疗期应该在6月1号到11月30号的这6个月的时间段来确定,如果张三在9月10号已经累计病休3个月了,那就休满了医疗期,9月11号到11月30号这期间如再有病休的,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期待遇了。 其他医疗期同理~~
相关问题讨论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举个例子来说明:
张三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这种情况下,A的医疗期为3个月,如果张三从2018年6月1号开始第一次病休,那么医疗期应该在6月1号到11月30号的这6个月的时间段来确定,如果张三在9月10号已经累计病休3个月了,那就休满了医疗期,9月11号到11月30号这期间如再有病休的,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期待遇了。 其他医疗期同理~~
2019-04-17 08:48:52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方法是:自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对于身患难以治疗疾病的职工,其医疗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2020-03-30 11:25:34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例如,1名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18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3月15日至9月14曰6个月内的时间段确定。假设到7月20日,该职工已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若该职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间再次病,就无法享受医疗期待遇。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19-05-05 10:13:54

你好,累计病休即累计的休病假的时间,享受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规定的可以享受多少时间的病休,例如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20-04-25 16:28:50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举个例子来说明:张三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这种情况下,A的医疗期为3个月,如果张三从2012年6月1号开始第一次病休,那么医疗期应该在6月1号到11月30号的这6个月的时间段来确定,如果张三在9月10号已经累计病休3个月了,那就休满了医疗期,9月11号到11月30号这期间如再有病休的,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期待遇了。
2019-04-16 22:38:3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木棉 追问
2019-04-17 09:07
叶子老师 解答
2019-04-17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