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不得低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还是不得低于所在地区应聘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呢?如果低于了是无效合同吗?
听海
于2019-04-12 15:08 发布 144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4-12 15:52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30%
不是无效,是补足差额
相关问题讨论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30%
不是无效,是补足差额
2019-04-12 15:52:38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计算的
2023-01-13 09:10:51

您好,按照800元申报个税是可以的,税务局不会检测。
2020-06-10 11:40:19

您好,是的不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2020-12-09 10:11:53

你好,这个题问的是不满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00就是不满足的,注意审题哦
2020-02-12 12: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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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海 追问
2019-04-12 15:54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4-12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