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开出一张发票,里面有分成两行内容,分别对应两份报关单,这样可以吗?

曦**雨
于2019-04-02 11:58 发布 2786次浏览
- 送心意
冰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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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分开开票,一票对一张报关单。如无法重开,这样也是可以的,只是申报时两张报关单要一起申报不可以分批次。
2019-04-02 11:59:52
您好
发票上计量单位应该跟出口报关单上单位一致 退回重开比较合适
2022-07-25 09:27:54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2026-03-13 02:01:38
你好同学,如果说这两个产品名称不一样,但是只得一个产品问题就不大,你还是需要跟供应商沟通一下,看看他那边是什么意思。
2022-11-22 10:10:04
您采购了一批商品用于出口,供应商已开具发票,但目前仅出口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仍作为库存。这种情况在外贸企业中非常常见,关键在于对同一张进项发票对应的货物进行准确的分类核算,以确保出口退税合规、内销部分税务处理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如财税〔2012〕39号),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核心处理原则
区分用途,分别核算:即使供应商只开了一张发票,您也必须在财务账目中将该批货物明确区分为“用于出口”和“用于内销”两部分,并分别核算其成本和对应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处理:发票上注明的总进项税额,需要按出口和内销货物的金额比例进行分割。用于出口部分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用于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则用于抵扣您内销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
具体操作步骤
建立专项台账:在您的财务系统中,为这批采购货物建立专门的出口库存台账。将发票上的总数量、总金额、总进项税额,按实际出口和内销的比例,分别登记在“出口库存”和“内销库存”明细中。
出口部分处理:
对于已出口的货物,您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将该发票中对应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部分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在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仅申报这部分已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
内销部分处理:
对于尚未出口、仍作为库存的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当您后续将这部分库存货物转为内销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取得该证明后,才能将这部分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内销业务的销项税额。
如果这部分货物长期未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将形成“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这属于正常现象,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026-02-25 1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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