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4 11:59

北京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第七条  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第八条  认定程序  
  1、 申报企业填写认定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  
  2、 企业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申请认定,认定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评审;  
  3、 软件认定机构提出初选名单,报市科委审核;  
  4、 市科委审核并会签市税务部门批准公布,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hh 追问

2019-03-14 12:02

收入是指的开票收入吗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3-14 12:04

指的是申报税务的收入,包括不开票收入

hh 追问

2019-03-14 13:21

老师,这些必是软件产品对吗,那种技术服务费的收入可以吗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3-14 13:24

技术服务费不属于软件收入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北京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第七条 申报材料   1、 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 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第八条 认定程序   1、 申报企业填写认定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   2、 企业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申请认定,认定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评审;   3、 软件认定机构提出初选名单,报市科委审核;   4、 市科委审核并会签市税务部门批准公布,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2019-03-14 11:59:45
小型微利优惠只有企业所得税,你等会,财税2019.13文件你可以先去看看
2021-01-19 06:20:40
你好!按规定去除享受的优惠政策,对相关税金进行补交、罚款和滞纳金
2019-05-30 10:39:43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第八条 符合第六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22-12-17 09:26:10
您好,不用呈报资料,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填写相关信息,按非小微企业申报。
2022-05-03 19:18: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