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05 16:11

您好,学员,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因此,甲公司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6000)×10%=700(万元)。

韦园园 追问

2019-03-06 08:29

请问下,那2000元-900=1100为什么不可以扣除呢?

金子老师 解答

2019-03-06 08:45

学员,因为房产开发费用不是据实扣除的,(1000+6000)×10%=700(万元)这个就是所要扣除的所有开发费用。因为它是根据其中所含的利息情况分两种情况扣除的,情况一档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注:利息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情况二当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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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晚点帮你解答
2022-11-28 23:32:16
您具体想了解什么问题?
2018-07-27 16:32:28
你好,开发费用不是按账上金额扣除的,是计算扣除的。如果利息费用能分摊并提供证明,开发费用=利息支出+(取得土上的成本加上开发成本)*5%,如果不能分摊并提供证明,开发费用=(取得土上的成本加上开发成本)*10%
2020-03-14 12:24:41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342.5*40%-1657.5*5%
2021-11-29 15:24:42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0-07-02 1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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