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7月1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2020年12月1日,该地区发生洪水,危害直至2021年2月1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1年7月1日之前 B.2021年8月1日之前 C.2021年9月1日之前 D.2022年8月1日之前
心灵美的紫菜
于2019-03-04 19:32 发布 1127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学员,选择B答案。
2019-03-04 20:03:29

你好,是12月,因为是不可抗力解除后再往后算6个月。
2019-11-19 11:26:28

这里的主张的时限是约定的时间3年,这里2.1发生了中止事项。
那么是中止事项 消除后再计算6个月,所以是8.1
2019-08-21 11:14:09

你好,诉讼时效从2018年6月30日开始。
2019-03-15 09:42:07

您好:选择a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题中,2020年10月1日原因消除,故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为2021年4月1日以前。
2021-12-25 17: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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