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7月1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2020年12月1日,该地区发生洪水,危害直至2021年2月1日才消除,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1年7月1日之前 B2021年8月1日之前 C2021年9月1日之前 D2022年8月1日之前 老师您好,为该问题什么选b不选c?
(*^ω^*)(^ω^)小小快乐虎
于2019-08-21 10:53 发布 313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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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员,选择B答案。
2019-03-04 20:03:29

你好,诉讼时效从2018年6月30日开始。
2019-03-15 09:42:07

您好:选择a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题中,2020年10月1日原因消除,故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为2021年4月1日以前。
2021-12-25 17:31:06

你好,这道题考察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及中止。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题对应的时点是2017.6.30-2020.6.30)。诉讼时效中止是在时效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由于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中止(本期发生洪水到2020.1.31消除,2020.1月属于时效的最后6个月),而诉讼时效中止后,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本期2020.1.31中止,中止后6个月即2020.7.31,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张某主张权利的期间应在2020.8.1以前。
2020-07-25 09:58:34

你好,是12月,因为是不可抗力解除后再往后算6个月。
2019-11-19 11: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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